滕康宁:“……你把我叫来,不就是让我害人性命的,这时候又说这话了。”
孟昔昭一噎:“谁让你害人性命了?”
滕康宁不服气的看他一眼,转过脑袋,小声嘀咕:“想让人断子绝孙,这比要人命还缺德。”
孟昔昭:“…………”
敢情你也知道缺德二字怎么写啊。
孟昔昭沉默着纠结了一番,太子那边的事他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算了,延后,等他想清楚了,再看要不要让滕康宁出个力。
把这件事暂时的搁置,他也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也好,既然说到这个了,那你研究出来没有?”
滕康宁更不高兴了:“你以为制药跟做饭一样简单?这是要一次次试的!”
孟昔昭:“那你就试啊,你现在都跟太医一个地位了,都有单独的马车,那些草药别人也看不懂,你随便试。”
滕康宁瞪起眼:“我一个人坐在马车里,拿谁试,你给的那几窝兔子,胆子比老鼠都小,跟着舟车劳顿的,都死了一大半了。”
说到这个,孟昔昭也无奈:“那也没办法,能带的活物只有兔子,不然这样,明日我让詹不休带人出去,给你找几窝老鼠回来。”
滕康宁:“……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孟昔昭古怪的看他一眼:“我跟你开这种玩笑做什么,放心,不找那种脏兮兮的,找几窝田鼠,行了,效果其实都是一样的,除了极为特殊的几类,哺乳动物的构造其实都差不多,耐毒性也差不多。”
滕康宁一脸疑惑:“何为哺乳动物?”
孟昔昭:“……”
“这你就别管了,总之,好好研究你的绝子药。”
从孟昔昭的帐篷出来,滕康宁下意识的往后看了一眼,想吐槽一句
,却又顾忌在帐篷间走来走去的侍卫。
哼,这人怎么有脸说自己缺德的。
他再缺德,研究的也只是一些能让人快速毙命的毒药,他可没想过折磨人。
就连那落胎药,一开始他也是给一个看着特别可怜的妇人研制的,那人被小叔子玷污,怀了身孕,不敢声张,只好绝望的跳河,被滕康宁发现,救起来,顺便收了点报酬,用这妇人当了几天小白鼠。
在回去之前,妇人突然对他拼命磕头,希望他能给自己开一副落胎的药,滕康宁看着,觉得或许可以,然后,安全无副作用的落胎药,就此问世。
至于后来他又把这药卖给了深宅后院里的女人,那就跟好心无关了,只跟银子有关。
可再怎么说!那些女人就是吃了这个药,以后还是能继续生育的,而不是像孟昔昭要求的这样,直接就被……被绝育了啊!
滕康宁是药痴,其实只要有个方向,他都是乐意研究的,而这次他比较抗拒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他坚决不相信,孟昔昭能让所有匈奴人都喝下这种药。
一开始他还以为孟昔昭是打算把这药给楚国公主喝,等孟昔昭否认了,他又怀疑是要在婚宴上,下到那单于的碗里,其实他想说,那单于都六十三了,他们匈奴人还天天骑马,能生的概率真的很低很低……
但是孟昔昭又否认了,而且让他研究出来以后,立刻就做一大堆出来。
按照孟昔昭说的量,滕康宁感觉,能直接把五百个匈奴人变成不会下蛋的公鸡。
……
匈奴人又不傻,这么大剂量的下毒,那动静得多大啊。还不当场就被匈奴人发现了?可孟昔昭把他的话当耳旁风,听了也跟没听一样,只让他继续研制。
罢了,真要出事,反正他自己能脱身,别人,他就不管了。
*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休整了两日,还别说,大家的精神气恢复了不少。
之前一路走一路赶,不管是谁,看着都有那么几分生无可恋的味道,只有匈奴人归心似箭,晚上还能听到他们的帐篷或房间里传出喝酒大笑的声音,别的地方,则是一片死寂。
现在,反过来了,大齐人迎着清晨的阳光,互相说说笑笑,连那些注定要跟楚国公主一起留在匈奴的人,都露出了笑模样,而匈奴人,则集体怨念的盯着他们,一言不发。
太子披着绣有暗纹的月白色披风从大帐中走出来,礼部郎中立刻上前,“殿下,您可好些了?”
太子微笑:“嗯,命他们启程吧。”
礼部郎中应了一声,连忙去吩咐。
匈奴人见状,这才松了口气。
两天之后,他们到达了幽州,而幽州的另一侧,就是匈奴。
以前秦始皇建长城,是为了抵御匈奴,但匈奴的地盘其实没这么大,幽州那个时候,是在燕国手里的,秦始皇看中了这里易守难攻,是天然的险要,才在这建了临闾关,现在可好,
长城直接变城墙,墙的另一侧,就是匈奴的天下。
而他们走出大齐的城门,这边,已然有人在这里等他们了。
来人戴着匈奴贵族的帽子,几个小辫子垂在脸侧,这人看着二三十岁的模样,孟昔昭也不能肯定,匈奴人全都风吹日晒的,金都尉今年二十五,看着都跟三十五一样,而左贤王四十多,看着也跟三十多一样,完全没法从面相上看出他们年纪如何。
来人看见左贤王的队伍,立刻扬起鞭子,喝了一声,独自策马而来,他身后的人们慢了一拍才跟上。
孟昔昭撩着自己的帘子,好奇的看着这个人。
这人嗓门够大,很可惜,说的全是匈奴语,孟昔昭一个字都听不懂,只能看到他对左贤王熟络又高声的笑起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而左贤王回了两句。
然后,那人抬起头,先看向太子的车驾,挑挑眉,然后又看向公主的车驾。
虽然他没什么表示,但从表情上,可以看出来,他对太子的兴趣比对公主大。
也不怪人家惊讶,能把储君派出来当快递大队长的……也就天寿帝一人了。
队伍继续前进,孟昔昭默了默,放下帘子,又坐回去了。
而直到中午,队伍停下来生火做饭,孟昔昭才从金都尉那里得知,这个来接他们的,是匈奴的大王子,呼日恰。
匈奴人少,总人口才五百万多一点。
可能这样看觉得也不少了,但一对比就知道,匈奴的疆域大概是齐国的三分之二,而人口上,齐国的人口是匈奴十倍还有富裕。
人少,可分配资源就少,想三妻四妾,也难,没那个条件,连单于这种国家元首,后宫都只有十来个人。
再看天寿帝……他睡过的女人不说有三千,一千绝对是有了……
女人少,那孩子就更少了,单于的孩子数量和女人数量是一致的,而十几个孩子里,王子只有五个,其余的都是匈奴公主,也就是他们自己称的居次。
五个王子,年纪跨越度也很大,大王子呼日恰今年三十一了,二王子安奴维跟金都尉一个年纪,都是二十五岁,三王子叫休各齐,今年二十。
还有俩王子,但因为没成年,就不在孟昔昭的了解范围内。
匈奴对嫡庶看的不重,但对强大与否,和成年与否看的非常重,除非这俩王子能拿出自己祖先冒顿单于一般的本事,不然继位的事情,肯定没他俩的份。
而作为看过剧情的人,孟昔昭也知道,那俩未成年王子被新单于压制的死死的,别说冒顿单于了,就是他们的爹老单于的本事,他们也没有。
至于继位的新单于……嗯,就是今天来接他们的这位大王子。
吃午饭的时候,大王子跟左贤王他们坐在一起,坐姿大马金刀的,跟左贤王队伍中的每个人都说得上话,连金都尉也被他拍着肩膀,不知道说了什么。
这人体格健壮,且年纪正值壮年,大约就是匈奴人最崇拜的那种勇士,而且他还擅长交际,知
道怎么跟别人打好关系。
总结,哪怕不看剧情,孟昔昭也能凭这个第一印象断定,此人十分厉害,是大齐的劲敌。
在书中,他在老单于暴毙以后,带着人一下子就接管了单于庭,二王子和三王子还没反应过来呢,人家就已经以单于自居了,三王子势弱,没有反抗,而二王子可是大阏氏生的,本身在匈奴贵族里就很有地位,他打算把自己的大哥拉下来,然而技不如人,当场就被镇压了,关起来后,大王子研究了三天,觉得这个弟弟不能留,于是,光速宰了。
……
宰了楚国公主,又宰了弟弟,再宰了一批支持弟弟的人,直把单于庭杀的是血流成河,空余的地方,则让自己的属下补足,把匈奴彻底收拾干净以后,大王子才开始琢磨起怎么当这个单于来。
匈奴单于要想建功立业,很简单,就一条路,打,收服更多的地盘,这就是匈奴人眼中的好单于。至于发展农业、畜牧业、经济、建立和中原一样的城池,这不在匈奴人的考虑范围内,他们土匪惯了,觉得抢来的东西更香。
齐国大乱的时候,他趁着齐国把兵力都抽调过去打詹不休的造反军,直接就把从幽州到洛水这一带的土地,全都吞并到了自己的版图当中,连部分山东都被他占了,要不是国内有人来报,说女真和月氏蠢蠢欲动,肯定他还要打下去,说不定就坐收渔翁之利了。
而回到了单于庭,他也没闲着,先是跟月氏人交涉了一番,质问他们不老实的行为,月氏多会做人呢,直接滑跪道歉,但耐不住大王子更缺德,他掐着日子,觉得月氏要派人过来道歉了,于是派出一队人马,暗中装作马贼,杀了派来的使臣。
然后他坐在王宫里,久久等不到使臣,登时大怒,决定带兵去攻打月氏。
攻打大齐的时候,给他劫掠来好大一批的物资,尤其是在山东,正是粮食收获的时候,抢来的粮草,不仅足够他打月氏,还足够他留下一部分,让他的部下盯着女真,女真自然也想趁火打劫,但在敏感的发现匈奴不是往日的匈奴,更加强大以后,他们就龟缩起来,没有硬碰硬。
月氏万万没想到,这个大王子居然这么猛,带兵如神,而他们月氏装文化人太久了,跟纸糊的一样,一下子就被大王子看出来外强中干,于是,没多久,月氏城破,月氏王投降,自愿连降三级,成为匈奴的贵族小王。
哪怕后来,詹不休安顿住了国内的形势,反攻回去,也没占到多少好,幽州一带还是被匈奴攥在手里,山东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仅仅抢回了洛水北方那一段不好治理的地方,看着是赢了,其实,国门已经成了匈奴的突破口。
詹不休在的时候,匈奴估计不敢南下,等他死了,那就不好说了。
而从始至终,这位大王子都稳坐军中帐,不像某些升级流,还让詹不休打到他的老家,直接把他弄死,大王子的单于之位比詹不休的皇位还稳,甚至比起詹不休来,他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至少在书写完的时候,中原还是有不稳定的因素存
在,而匈奴,上下铁板一块,全都唯单于马首是瞻,詹不休这辈子,估计都达不到这样的成就。
回忆着这些,孟昔昭在心里想,所以说,他没看错,这人是真的非常厉害。
也因为这样,孟昔昭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那就是——绝不能让这个大王子继位!
瞥一眼已经热闹的快要喝酒跳舞的匈奴人,孟昔昭站起身,回自己马车上了。
到了晚上。
他们已经进入匈奴,而匈奴没那根弦,既不修路,也不建立驿站,在他们看来,边境都是大好的草场,修路干什么,修的越多,牛羊越没饭吃。
反正单于庭建的挺好,是个规模很大的城池,足够招待大齐人了。
好在这些日子每晚都安营扎寨,大家都习惯了,就是这地方,有点偏,天黑了,还能听到远处不知什么动物的嚎叫声。
孟昔昭拎着食盒,来到金都尉的帐篷里。
把食盒放下,孟昔昭笑着说道:“今日起,我大齐之众便是客人了,都尉不请我喝几杯酒吗?”
金都尉起身,打开他带来的食盒,顿时嘴角一抽:“怎么又是包子?”
孟昔昭:“我就爱吃这个。”
金都尉:“……那也不能天天吃吧。”
孟昔昭耸肩:“天天吃也没事啊,而且,这不是已经到了你们匈奴么,我听说,你们养的牛羊,肉质都特别的鲜嫩,正好,让我手底下的人,挨个的做给我吃,最好一次就给我吃腻了,让我吃个够。”
有人欣赏自己国家饲养的牲畜,金都尉自然也是一脸的与有荣焉,拿出从大齐买的好酒,他给孟昔昭倒了一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匈奴与大齐和平相交,两国互派使臣是常有的事,你是鸿胪寺少卿,或许还能向你们的皇帝商量商量,让你来我们这里,做个常驻使臣。”
孟昔昭:“……”
要不是他知道金都尉是什么人,可能都会以为金都尉是在故意的挤兑他。
你们是真不知道大齐人对匈奴有多嫌弃吗?还主动申请当使臣,那跟主动申请流放三千里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笑了一下,很有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思,“以后,我怕是不会来了。”
金都尉问:“为什么?”
孟昔昭喝了口酒,叹气道:“鸿胪寺少卿本就是一个过度的职务,不管陛下还是我爹,都不会让我在这个职位上待太久,等我回去以后,估计要往上升一升,就是不知道会去六部,还是会外放,做个一地知州、知府。”
金都尉对大齐的官职也有所了解,三省六部,是最核心的朝廷机构,而一地的知府,管的地方就几乎有半个左贤王庭这么大。
金都尉有点懵,今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
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
省和门下省,总有一个要让我去,那时我已经是三品、乃至二品的大员,又怎么能再访匈奴呢,如果我真的再访了,恐怕你们就要担心了。”
派这么大的官出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两个国家要打起来了,二是两个国家已经打起来了。
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
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
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
金都尉:“……”
“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
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
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明白他误会了:“我不是说匈奴不好的意思,我是说,都尉以后跟着左贤王,左贤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那都尉对左贤王如此忠心,肯定也会跟着吃苦,我这心里,不落忍啊。”
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神有点冷:“鸿胪寺少卿,你今天说的话,就不算僭越了吗?”
孟昔昭放下酒杯,笑了笑:“再僭越也要说,我是真心的想让都尉好。”
金都尉冷哼:“你是真心的想让你自己好!”
孟昔昭正色起来,纠正道:“这你就错了,我对我的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不知道你在大齐的时候有没有听说过我的事,我还在襁褓的时候,就已经被下了批命,我这一生,活不长久。”
金都尉一愣。
匈奴人信萨满,这个教和佛教有共通之处,而且这个教的人,都极度迷信,比佛教徒疯狂多了。
尤其他们特别相信预言和魔鬼上身这种事,闻言,金都尉脸色陡然一变:“那你这是……”
孟昔昭抿了抿唇,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但是看了一会儿金都尉的眼睛,他做了决定,孤注一掷般的开口:“士为知己者死,我所求的,从来都不是我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君脱离苦海,友得偿所愿,亲平安顺遂。”
说罢,他痛心的望着金都尉,眼眶微红:“都尉就是我孟昔昭的友人,为何你却不相信我的这句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