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
哥哥死了。
死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冬夜。
尸骨被发现时已经冻成一块血肉凝成的寒冰了,不小心的磕碰都会摔掉头颅或是手臂,似一组摇摇欲坠的积木。
妈妈悲痛欲绝。
钟嘉树知道,相较于他这个自幼就面无表情的怪物,妈妈最喜欢一表人才、翩翩君子的哥哥。
是因为哥哥像年轻时的爸爸吧?
因为爸爸已经老了、胖了、秃顶了,变成了另一种索然无味的怪物。
一个完美偶像的凋零陨落需要另一个完美的象征弥补替代。
总之,哥哥是大众意义上的堪称完美的好人。
在钟嘉树看来,他的善良甚至到了愚昧的地步。
——他常去贫民窟做慈善。
钟嘉树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曾瞥过一眼哥哥资助贫民窟福利院的名单,记得里面有个叫[小灵]的女孩。
她给哥哥写的感谢信字迹歪歪扭扭,丑极了——难道她没有好好上书法课么?
钟嘉树不明白这个写信都有错别字的小女孩有何特别,竟然让才十六岁的哥哥兴致勃勃地肩负起某种诡异的、作为一个异父异母的女孩的兄长和父亲的责任……
据说哥哥被杀的那天,是想去福利院办理领养手续,为的就是让钟家收养这个女孩。可惜被贫民窟的混混截胡了。那地方太乱了,到处都是被社会遗弃的渣滓,上流社会的警察也找不到真正的凶手。
妈妈将无法倾泻的滔天恨意统统灌注给了那个无辜又蠢笨的女孩。
又将无法纾解的无尽爱意寄托在他的身上。该说终于吗?他作为备选的儿子终于被她正视了。
在妈妈仿若透过他找寻哥哥的哀苦目光中,钟嘉树开始学着记忆中哥哥的模样,牵起唇角、弯起眼睛、双手背后,露出妈妈期盼的、翩翩君子的笑容。
原本喜欢看科学杂志、灵异怪谈的他丢下了书籍,穿上小礼服坐在钢琴前……他逐渐活成了哥哥的影子。
妈妈很满意。
在他十一岁那年,他的基因病导致身体内多个器官衰竭。他也要追随哥哥,在春天融化成一滩肉泥了。
妈妈不允许。
扭曲恨意的爱意交织,共同催使着她布施了一个兼顾报复与母爱的计谋——
哥哥死后,她暗中联系上平民窟一对经营黑诊所的夫妻,让他们收养了那个女孩,虐待她。并在他需要新鲜健康的内脏时候,命令那对夫妻对女孩实施手术。
钟嘉树是在第二日满城的新闻都在播报那场骇人听闻的谋杀案时,根据母亲的反应,才猜出她的计划的。
那对夫妻死了,除此之外还死了一个贫民窟的酒鬼,凶手正是他的儿子,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
那个女孩则成了唯一的幸存者。
客厅的电视上播放着新闻。晃动的镜头拍摄到女孩平静的小脸,脸上干涸的血迹间,有
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有道德水准地下的记者为了热度不怀好意地问她:“以后你就又变成孤儿了,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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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嗓音透过麦克风与音响的传播,显得有些失真。她摇摇头,认真地说:“不怕——”
“我有哥哥。”
面对镜头她似乎在对那个所谓的哥哥叮嘱:“哥哥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等我接你回家。”
童稚的语言、莫名的坚持令人们忍俊不禁又满怀悲悯。
“……”
这是钟嘉树第一次见到[小灵]。
此后的很多年,这幕影像都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央。像是用滚烫的烙铁摁上冰块,滋滋的微小爆炸的声响、雾蒙蒙的幽幽升起的水汽。
他似乎读懂了她的特别。
像他喜欢的科学杂志中的伟大的超新星,又像他着迷的灵异怪谈中的孤独的游魂。
后来,钟嘉树作为匿名捐赠人之一,资助那个女孩继续读书。
他曾抱着一种漠然的期待养过许多花草鱼虫,养一个死一个……而她,是其中最坚韧可爱的一个。
通过福利院,他也收到了她寄来的感谢信,字迹愈发娟秀,措辞愈发雅正。
每一封都被他悉心珍藏起来。
等到珍藏的一封封感谢信、失去水分的落叶、优异的成绩单等等毫无价值的杂物装裱满了一整面墙,钟嘉树忽而被一个可怕的念头击中:莫非,死去哥哥的魂魄真的寄居在了他身上?
他难道只是不甘亡魂遗愿的傀儡吗?
他无法验证。
却在内心阴暗的一处角落,暗自庆幸过那尊完美偶像的陨落,得以让他弥补上这个空缺。
…
…
…
2.《春》
讨厌姐姐!
或许是年岁相差不大的关系,陆之昂和陆伏夏总是互相看不顺眼,他们简直不像亲姐弟,而像前世的仇人今生来报怨了。
对此,陆之昂有着灵活弹性的标准。
“她比他大,凭什么不让着他?”
“她比他没大多少,凭什么管着他!”
——要是家人能自己选择的就好了。
他时常这般愤愤地想。
讨厌的姐姐、严厉的长兄、失魂落魄的母亲、控制欲极强的父亲……叛逆的他。
陆之昂并不像表面上那般幼稚,相反,他常常深沉地认为,自己是这个关系失衡的家庭中唯一成熟的存在。
哪怕他只有十岁,正值人嫌狗增的孩童时期。
可实际上,他能共情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缺爱而野蛮生长的姐姐、尽责而压抑欲.望的兄长、狂乱且失去自由的母亲、冷漠且自我过大的父亲。
像是一滩盘根错节的、流脓的组织。
身为其中的一份子,他过早地为病变的家庭代偿了每一种痛苦。
毫不意外的,脆弱的平衡终有一天被打破。
() 母亲和情夫私奔了。
……
原本还算稳固家庭关系因为突然离去的母亲而彻底塌陷了,缺失了一条承重的梁,沉重的压力分摊给了余下的每一个人。
陆之昂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骚动的春夜,他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也要离家出走!
那是陆之昂十四岁时的人生节点,他包袱款款地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破碎的家。
为了逃脱陆家的眼线和爪牙,他并没有选择在市中心流浪。城市巡逻队也不会允许流浪汉和流浪儿存在于美丽的上流都市。
于是他逃去贫民窟,那里更像是一个熔炼炉,有着和它低贱污秽世俗地位所不符的广博的包容度。
简而言之,陆之昂在那里捡垃圾吃也能活。
当然,说不准哪天就会臭烘烘地死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
变故发生在陆之昂处于生死叠加态时——也就是即将被饿死的时候——他头晕眼花地靠在墙角,听着东家长西家短的各式声音。
哪怕在贫民窟也是有众生百态的生活的。
在陆之昂这个从天上下凡而来的大少爷看来,这里简直像是一个微观的细菌培养皿。
肮脏、拥挤、晦暗、臭气熏天。
在死亡的阴翳中,一阵和贫民窟气质不符的高雅乐曲忽而响起。
——哦,是隔壁的舞蹈培训班。
说是舞蹈班,事实上只是一个蹩脚的老师带着一群毫无天份的女孩男孩伸胳膊伸腿。
陆之昂对此嗤之以鼻。
毕竟他的母亲曾是专业的舞蹈艺术家,并且作为贵族子弟,陆之昂见过太多天才少年了。
这样想着,一道翩然的身影带着无可比拟的亮色闯入他色泽惨淡的视野。
视线朦胧之际,他忽而一愣,紧接着极力想要眯起眼睛看清,只当缺乏能量的身体机能已然让他看到了天国的曙光。
那个女孩站在舞蹈培训班的窗外,阖眸随着音乐旋转,穿梭在阴影和阳光之间,轻盈地踩着鼓点,仿佛驾驭了音律化成的马匹。
毫无疑问,她是一个被上天眷顾的天才,就连飞扬的发丝和裙摆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他见到了盛开在贫民窟的沙漠玫瑰吗?
这是陆之昂昏迷前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后来,他是被凉水浇醒的。
沁人心脾的凉意流淌过心头,将他从天国拽回人世,他睁开眼就对上了女孩略含关切的眼眸。
怎么说呢……她的关心是好意,奈何行为笨拙,想将甜腻的罐装能量水倒入他苍白的唇间让他吸收,反而误打误撞地浇醒了他。
“水……给我……我自己……来。”
“……”
等到陆之昂恢复些许。
两人并肩坐在贫民窟一处角落,看夕阳西下,远处有点点盎然的新绿。
……原来贫民窟也有这样美丽的一面啊。
或许是此刻场景太过美好柔软,又或许是对萍水相逢即将分别的预感。正值叛逆期的陆之昂一改往常的内敛,将少男苦闷的心思统统告诉给了这个知心姐姐。
她时而点头,认真地听。
在陆之昂情绪激动的结尾,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颊边的发丝别到耳后,垂下眼眸,思索着开口:
“回家吧。”
她说。
那声音有种奇怪的魔力。
细细沙沙、似滚烫粗粝的细沙,以及遥远馥郁的、仿若来自古埃及的幻梦感。
“或许,家庭二字之所以富有魔力,只可能是因为人们渴望这种无法选择的命中注定。”*
她转过脸来,温和地望向他。
不知是不是陆之昂的臆想:她那双静谧如湖泊的眼眸似乎泛起绵柔的涟漪……那是鼓励的笑意么。
“等你长大,要谨慎地选择可以共度半生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