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啊?”林青梅不明白。

“我前两年穿的鞋子现在太小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穿。”宁书道。原主下乡的时候才16岁,高中还没毕业,就被宁父宁母偷偷报名了,现在21岁了,16岁刚好是女生长身体的年纪,再加上下乡之后她吃的好,所以她不仅身体抽高了很多,脚也大了,那会儿穿35码的鞋子都有点大,现在穿36了。

我的天啊,宁书这才想起,这具身体才21岁啊,65年下乡的时候是16岁,那个时候怀孕,66年3月17岁的她生了双胞胎。那个时候没有到18岁,还不能领证。69年年初,林国栋回家探亲,他们才领了证。

这是先生子后领证,时代人楷模啊。

不过在乡下,领证什么的并不看重,在他们眼里,办过酒席就是夫妻了。

“不能穿也没关系,过两年青梅的脚也会大。”钱爱芬赶忙道。三弟妹买的可都是好东西,如果她能穿得上,她也想要。

“那我去拿。”宁书把自己穿过的鞋子给林青梅绝不是看不起的意思,而是实在是这些东西还好好的,如果是坏了或者有补丁,她也不会给了。

宁书甚至还怀疑,原主把衣服裤子留着可以改小,可女式的鞋子还有皮鞋,这留着是打算自己生了闺女给闺女穿吗?

宁书从屋子里拿出四双鞋子,有一双皮鞋、一双解放鞋、一双白色帆布鞋、一双黄色的塑料凉鞋。这双皮鞋是和林国栋办酒席前买的,这解放鞋、白色的帆布鞋和黄色塑料凉鞋是结婚后买的,那个时候有钱有票,她飘了。

买的时候脚小,大概34,还特意买大了一码,买了35的,结果还是小了。只能说这五年身体发育的太好,把以往16年亏欠的都发育了。

看到宁书抱着的鞋子,每一双刷的干净不说,还很新。钱爱芬忍不住道:“三弟妹把鞋子洗的真干净。”

宁书想了想:“想着以后如果生闺女给闺女穿的,可现在看没希望了。”为原主说的,虽然她不知道原主是不是这么想的。

“三婶的鞋子真好看。”林青梅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鞋子,她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鞋子,她一直穿的都是布鞋,自家做的。和下面几个妹妹相比,她因为是林家头一个女孩,还算好了,偶尔也能穿到新的。

不过林家的女孩里,穿新衣服次数最多的是小姑姑,因为她是林家最大的女孩,她穿下来的才给她们穿。

但就是小姑的鞋子也没有三婶的鞋子好看。

其实,别看林家人多,但是条件也是真的不怎么样。除了有个当兵的儿L子,老宅还是很困难的,因为上工的人有限,吃饭的人多。大房二房加起来八个孩子,光各自的爹娘上工,挣的工分分的粮食哪里够吃?

所以每次分粮食的时候,除了工分挣得粮食之外,老宅每年分的钱还得拿出一半去买粮食。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话是有道理的。

也因此,老宅的钱哪里存的下?更别说

买衣服买鞋子了。

“那都给你吧。”宁书直接塞她怀里,就怕二手的鞋子送人会让人误会,“你放心,我没脚气的。”

“有脚气也没事。”林青梅快速的接话。话后,她脸红了。

噗嗤……

钱爱芬笑出声:“还不谢谢你三婶。”果然,和三弟妹交好就是好。不仅儿L子吃的好,女儿L也有好处了。就像三弟妹说的,她没有闺女,她穿不上的,看不上的衣服鞋子,若是都能给女儿L,可不比外面买的差。还比她小姑子穿下来的新,也比她小姑子穿下来的好看。

见她们喜欢鞋子,宁书心里也高兴。“不用谢了,回头给我送两捆柴来就好。”突然送出那么多鞋子不符合原主性格,要两捆不值钱的柴作为交换才附和。

“那有什么,回头让海文他们一起捡,包一整个冬天的柴都行。”钱爱芬马上把大儿L子拉出来,一捆柴不过5分,这四双鞋子就算是穿过的,也能卖好几块呢。

中午的时间短暂,很快下午上工要开始了,孩子们也要上课去了。待老宅的人走了之后,宁书也没闲着:“一宝二宝,我要去挖野菜,你们呢?”下午没事,她打算去山上看看。昨天摘板栗的时候发现山上野菜很多,她自己也可以去试试。

“我们去捡柴。”一宝道。

“我们也挖野菜。”二宝道。

“锅们……锅们……”三宝想跟着发表一下意见,无奈不知道怎么说,最后,“娘……”他表示,要跟着娘。

跟着一宝二宝的林海才,二宝要跟三婶去挖野菜,他……他还是跟着一宝去捡柴吧。“我去捡柴。”

可是,林海才才发表意见,一宝就改变主意了:“我也和娘一起去挖野菜。”

林海才:“……那我也去挖野菜。”

最后,宁书一托四去挖野菜了。她背着背篓,抱着三宝,一宝二宝和林海才各自拎着小篮子。

正巧又是上班的点,一些去上班的人看见了宁书。宁书原本以为大家像以前一样不打招呼就OK了,可是今天的宁书比较受欢迎。

“宁知青,谢谢你给我们家小孩换糖。”有个妇女道。家里小孩捡了板栗,换了好几颗糖,小孩高兴,她当娘的也高兴。

“是啊宁知青,太谢谢你了,前几天孩子还吵着要糖吃。”

“宁知青,你可真是太好人啊。”

以前的懒婆娘加败家娘们,现在被发了好人卡了。不管她们背后是怎么想的,但此刻这感谢的话宁书听了还是舒服的。她装出一副高傲的样子:“不用谢我,是那些小朋友勤劳,拿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我娘那边是大城市,平时吃不到板栗,这次也是凑巧,她们想吃板栗,加上亲戚多,我就收了一些寄过去。以后大城市吃不到山货,而我们这边还有的,我让他们写信告诉我,我再找你们换了寄给他们。”

这样一来,自己下次突然想收点什么,也名正言顺你了。

“那敢情好,谢谢宁知青了。”

“到

时候宁知青跟家里的孩子说一声就行。”

“对对对,我们家皮孩子也是,整天到处跑,如果有糖换的话他就积极了。”

虽然宁书的姿态还是高傲,但是也夸了她们的孩子勤劳,她们听了可舒服了。再说了,城里人都这样,就是镇上的人都这样,他们都习惯的很。

“那我这次寄板栗过去的时候问一问。”宁书决定趁热打铁,有什么山货是城里人想吃的?她想起了小时后吃过的芝麻番薯干。

芝麻番薯干并不是红薯干,那个时候还没有改良过的红薯,所以芝麻番薯干不是红薯干,而是把番薯去皮烧熟,然后加入芝麻和糖捣成泥,再整成1毫米厚、边30厘米左右的正方形,一块一块的,晒干。

晒干后用剪刀剪成一片一片的,可以油炸成金黄色,也可以用干净的石沙炒成土黄色的。

在那个时候,奶奶经常做这样的番薯干或者年糕干给她和小堂弟当零嘴,而这两样东西,到了后世可以卖20块一斤,当然油炸的更贵。

宁书眼睛都亮了,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一亩自留地的番薯如果做成番薯片,她要发财了。

3斤番薯加入糖和芝麻,可以做出一斤番薯片。糖和芝麻的成本很低,因为放一点点就够了。一斤番薯片大概也就1毛钱的糖和芝麻,所以……

“娘,你在傻笑啥?”二宝见娘和那些人分开之后,一直在笑,自己叫了两声都没有听见,不由好奇的问。

宁书:“……”这孩子会不会说话?“我在想今天能不能挖到野菜。”

“那肯定能的。但是娘,野菜不好吃。”二宝不喜欢吃野菜,一想到吃野菜,他眉头都皱起来了。

“我做的就好吃。”宁书道。

“好吧。”二宝觉得娘肯定在吹牛,哪有野菜是好吃的?欺负他林二宝没吃过野菜。

林二宝小朋友压根儿L忘记了,被他夸好吃的凉拌马齿苋就是野菜。

到了山上,大家开始挖野菜,因为还要看着三宝,所以宁书挖野菜的动作并不快。不过这会儿L是季节性野菜旺盛的季节,野菜很多。而且现在也不是三年没饭吃的时候,如果不是家里过不下去了,会特意去挖野菜的人家也不多。毕竟野菜如果调料不够,是真的不好吃,所以现在山上的野菜也是真的多。

这具身体常年不干活,称了一上午的板栗,现在又弯腰挖野菜,宁书觉得腰又开始酸了。挖了一会儿L,她就休息一下。休息的时候看看三个小朋友,啊哟喂,个个翘着屁股,挖的可认真了。

“挖的时候注意安全,不要走散,知道吗?”宁书提醒。

“知道了。”

小朋友应了一声。

县城二中

林小晶今年18岁了,高三。她读书晚,成绩一般,当年初中考高中的时候考了两次,第一次没有考上,然后又重读了一年才考上的。

眼看着明年就要高中毕业了,很多同学都在提前找工作了。甚至有的同

学都不来上课了,为了避开下乡,已经接替了家人的工作,或者在家人的帮忙下有了工作。()

而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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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晶想到了家里的情况,爹娘大哥二哥都是农民,是没有什么后台关系的。三哥虽然是军官,可是并不在这边。而且,她当初不懂事,害的三哥娶了宁书这个坏女人,她哪有脸找三哥帮忙?

宁书这个坏女人嫁给三哥之后是好的也就算了,可是她呢?好吃懒做,还不管三个侄子,每次想起来,她都懊悔死。

“林小晶……”有人骑着自行车停在林小晶旁边,“你回家吗?我载你一程。”开口的是林小晶的高中同学。

县城二中是四点钟放学的,因为明天是礼拜天休息,如果放学太晚的话,有些路远的同学回到家天就黑了。

林小晶一直是走路回家的,走到公社五点多了,老宅有人会在公社等她,这样在天黑前可以接到她,避免她一个姑娘天黑走路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