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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默一见他这个仗势就知道他爸想干吗,点点头,简单道:“路默。”

沈稚也大方的朝他点了点头,露出两个小酒窝笑着说:“很早就听说过你了,我朋友特别喜欢你演的戏。”

路深相当满意的点点头,不由分说给路默下任务:“沈稚刚回来,要在S市呆几天,刚好你这两天在这边,带着她转转。”

路默看他爸一眼,连基本的客套都懒得装了,直接了当道:“我也第一次来这边,对这边不熟。”

路深笑了笑,语气委婉,但却没有半点商量的意思,把路默拿捏的死死的:“那刚好,你俩一起逛逛景点,多聊聊,反正你明天下午才走。”

他为了牵自家儿子的这趟线,前天连夜问了他助理的行程。

路默看沈稚一眼,道了个歉,但神色也没有看出有多抱歉:“我今晚上得赶回秋泽山那边,但我在S市有几个朋友,你愿意明天我让他们带你去逛逛,S市他们比我熟。”

沈稚笑了笑,话说到这份上再听不出意思就没意思了,她顺着接过路默递的台阶:“也行。”

等沈稚离开,路深不满的看路默一眼,认定他是为了躲沈稚骗自己,憋不住气:“像什么话,明天你必须给我去!”

他气得不行,端着红酒就开骂,杯里的酒晃荡得快洒出来:“两年了,你这两年但凡能爆出一点绯闻,我至于到处给你张罗着认识女孩子?”

别人家的儿子都一个接着一个恋爱谈,还有好几个今年结婚的,就他儿子成天就忙着拍什么戏,别说女朋友,他身边连个女生的影子都见不着。

可怜天下父母心,他和路默他妈四五十岁的人,成天翻着微博和各大论坛的边边角角,跟黑粉一样,想挖出一点儿路默的绯闻,结果比登天还难。

路默开口:“没骗你,我改签了,今晚就回。”

为了明天能回,路默特地把明天的采访拍摄挪到了今天,昨天就没怎么睡,今天又连着拍摄了三个小时,结束后立马车途劳顿的赶来宴会。

宴会结束都快十二点了,从这儿赶到机场还得要几个小时,柏父狐疑:“什么工作重要得非得你连夜赶回去,咋,在剧组养了只猫等你回去喂?”

*

柏耳在大厅内转了几圈都没找到路默,准备再转一圈时,突然敏锐的捕捉到了露天台一闪而过的一抹墨绿。

墨绿色的柔软丝绸,即使在暗夜里也折射出暗色的哑光。

隔着老远他都认出来了,那是路默高三毕业时他送路默的毕业礼。

当时路默收到时也就淡淡说了声谢谢,他当时以为是路默看不上,毕竟路默过个生日,生日礼物都能堆成小山堆。

没想到过了六年,路默在正式宴会上,会戴着高三时他送的领带。

柏耳心里升起丝小小的满足,加快脚步准备过去时,见到路父带着个女生走到路默面前。

他停住脚步,打算等他们聊完再过去,正好渴了,随手在手边挑了杯看起来色泽像饮料一样的、但是其实四十多度,后劲很大的比佛利山冰茶。

柏耳不爱喝酒,酒量比一杯倒还差,属于抿一口就醉那种,对酒更是没什么了解。

柏耳看它色泽像兑了可乐的冰红茶,抿了一口觉得还挺甜,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就着吸管,像喝水一样喝起来。

喝完一杯路默还在和他爸聊,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好像越喝越渴。

他看了圈周围没看见有水,旁边又全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