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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布达年代记 罗森 3541 字 4个月前

「身为男儿身,如果想要强,就要练到天下第一强,为所欲为,无人可挡,令所有生物都敬畏、恐惧,可以杀一切可杀的人,干一切可干的女人。」

这是爷爷一生快意行事的座右铭,虽然我不曾听过他的声音,但仍想象得到,这必定是一个自傲自信,不把一切世俗规则放在眼里的高歌狂徒。

但这句话却很快就变成了另一句低语。

「人类的敌人,本来就是人类。生下来就是为了竞争,如果没有抗拒的力量,就只能任人夺走你的一切,杀你亲友,辱你妻儿,这就是人世了。」

变态老爸的声音,不管什么时候听都那么刺耳。我讨厌他的观念,讨厌他那种把力量当作是一切的处世理论,希望过着与他半点关系都没有的人生,但为何……有些时候我仍是希望自己有着力量了?

人生就是充满着无奈与矛盾,或许,只有这一点,是无论强者或是一般人都无法避免的吧。

我低头走着,试图压抑胸口的不快。由于兽王拳劲的极度充沛,我起码八、九个时辰内不用担心被人识破的问题,但对我这个冒牌熊人来说,现下我又无处可去,只好在熊人营地里头游荡。

刻意避开还在配种大会的那一边,我本想走向僻静地方,却没想到还是被几个熊人拦下,看他们一个个龇牙咧嘴,不怀好意的模样,我还以为马上就要动手厮杀一阵,谁知道他们却拍着我肩膀,拉着我一起喝酒去。

熊族的酒非常烈,但酒质也是极劣,辣中带酸的感觉,让人怀疑他们的舌头究竟是什么做的?用的也不是杯子,而是粗大的竹筒,或是剖空的树木,大口大口,光从外表看来,倒是很够豪气。

大家围在火堆旁烤火,除了我之外,那些本来动作豪迈的熊人,都变得畏畏缩缩的,留意看了一下,发现他们的目光都盯在火苗上,火焰稍稍一下吞吐,他们便忙不迭地移动身体,显然对这团火是害怕之至。

想想也对,一堆毛茸茸的熊躯,离火苗这么近,稍有不慎,引火烧身,死得比什么都快,也亏得他们好兴致,烤得身上熊毛一条条分叉干裂。

「你们既然怕火,为什么还要来烤火呢?天气不冷,现在又是白天啊。」

熊人们的解释令人喷饭。因为自古以来所有的冒险故事,里头的英雄强者都会一面烤火,一面作出重大决定,他们为了缅怀这股豪情壮志,所以即使是温暖的白天,自己心里又怕火怕得要死,仍然是要在这火堆之前无畏无惧,大方地烤火、喝酒。

很好奇他们会谈些什么话题,以前在军中,同袍们的闲聊无非就是谈论哪家青楼妓馆来了新姑娘,哪一家的小娘子长得够俏,哪一家的千金小姐屁股又圆又大,说到心痒难耐,便一同相约去嫖妓,假如酒喝得多了,兽性大发,可能还蒙上头脸,冲入民房,见到美丽闺女,扯下裤子就奸。御林军是国王亲军,又多半出身贵族,素来在首都横冲直撞惯了,只要不弄出人命,有谁敢多问一言半语?

不过,这些熊人们的对话,倒是让我吃了一惊。当酒过三巡,有人开始拍手唱歌之后,他们就不约而同地提起了仍在部族中等候的家人。

兽族之中,男尊女卑,提到妻子似乎是一件颇为可耻的事,所以他们多半是自夸所豢养的女奴有漂亮、多温驯、多听话,又多么会生孩子。与人类社会不同,熊人们并没有把女奴生下的孩子当成奴隶,而是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在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