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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家几年以来,第一次大团圆,饭桌上的气氛略显尴尬。

“爸,大哥,大嫂,明月,明远。”孟秋挨个喊了一遍,没话说了。

好在有叶女士和季屿,季屿冲侄子侄女使了个眼色。

季明月、季明远异口同声:“小婶好!”

孟秋抿嘴,颊边露出两个小梨涡:“你们好。”

叶女士推了推季首长,季首长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小秋是吧?别拘束,把这儿当自己家——”

叶女士在桌子下面给了他一脚,会不会说话?什么叫“把这儿当自己家”?要是小秋是个多心的,还以为你不欢迎她呢!

“咳咳……我是说这里就是自己——家!”

又挨一脚,季首长看向叶女士,眼神控诉,还让不让人说话了?

叶女士瞪了他一眼,不会说话还不如闭嘴!

转头面对孟秋,笑得一脸温柔:“小秋,来,吃菜!”

“对,吃菜!”

季首长终于找到了和小儿媳妇友好交流,不会一踩一个雷的方式,他伸出筷子,想了想,又换了公筷,给小儿媳妇哐哐夹菜。

“太瘦了吧,是不是在驻地没吃好啊?回来这几天,让家里多做点好吃的,好好补一补!”

叶女士暗自点头,刚想表扬他这句话说得还像样,就听他继续。

季首长拿筷子点了点季屿:“老二不行啊,自个儿媳妇都养不好,想当年——”

叶女士呛了一下,微笑:“老季,别光说话,你也吃。”

季首长看着夹到碗里的生姜,虽然不知道自己哪句话又不对了,但还是果断闭嘴。

人生一大经验,识时务者为俊杰。

一旁的季大哥季大嫂忍笑忍得筷子都抖了。

吃饭果然不愧是社交的一大法宝,一顿饭吃着吃着,距离拉近了不少。

季首长终于恢复正常水平,说:“小秋啊,还没谢谢你送我的礼物,那个泡脚桶,我很喜欢!”

孟秋道:“您喜欢就好。”

叶女士在旁边道:“可不是一般喜欢,只要在家,每天晚上都得泡会儿脚。”

季首长道:“有这么个好东西,不用不是浪费了嘛!”那帮老伙计想用还没得用呢!

孟秋低头偷笑,这顿饭的气氛比她想象中要轻松许多。

她之前不知道季叔叔的具体职位,这次到京城来之前听二哥介绍,吓了一跳,她记得之前在孟家,二哥说他爸就是一个普通的当兵的。

明明是带兵的还差不多。

孟秋还以为像季叔叔他们这样的人会是那种不苟言笑、正襟危坐的大佬,没想到在家里和她爷爷差不多。

季家的其他人也很和善,除了季大哥有一点点严肃以外,大家对他们的到来都释放了友好的信号。

想想也是,有二哥,有叶阿姨,季家的家庭气氛应该很不错。

孟秋慢慢放松了下来,如果叶阿姨、季叔叔他们不一直给她夹菜就更好了,真的吃不下了。

“小秋什么时候要去工作?”季首长问。

孟秋咽下嘴里的饭菜,回道:“暂时还不确定,要等通知。”

召集研究人员来研究“飓风”的事,季首长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