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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病 林光曦 4250 字 2个月前

,秦璨则坐着苏晨阳的那辆车先走了。

司机载着沈珈叶也往市区的方向开去,到了目的地,沈珈叶才发现这是上一次他们住过一段时间的那家酒店。

大堂经理迎了上来,办好入住手续就亲自带着他去了房间。电梯到了楼层时,他还想着应该不会那么巧,谁知经理真的把他带到了上次住过的套房门口,开门将房卡递给了他。

沈珈叶走进去,看着熟悉的环境与摆设,目光最后停在了房间里唯一的一张大床上。

上次入住这里,他每天晚上都跟苏晨阳睡在这张床上,后来去了香港就再也没一起睡过了。

见他盯着床不出声,经理以为他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小心地开口问道:“这间房是按照苏先生和您之前入住的习惯布置的,您如果有不满意的地方尽管提出来,我马上让人处理。”

床单上新鲜的玫瑰花瓣拼成了一个爱心的形状,沈珈叶摇了摇头,对经理说:“没什么,挺好的。”

待经理离开,他给沈月揉发了条报平安的消息便先去洗澡,出来吹头发时听到了敲门声,是酒店的员工推着餐车站在门口。

对方说晚餐是按照客房要求送上来的,他没有点,不过看到菜品就知道应该是苏晨阳让秦璨安排的,三菜一汤都是他喜欢的家乡风味,还有一道昨晚刚吃过的芒果班戟甜点。

他坐在餐桌边慢慢地吃着,放在桌上的手机一直没有动静,到了夜里十一点,苏晨阳还没回来,也没给他发消息。

他想问问秦璨,但是一想到这是重要的商务应酬,又觉得不该打扰到他们。

从书架上换了一本书,他把床头灯的光线调暗了些,放平枕头躺下去。

换的这本书是讲农产品研究的,开头光是前言就写了将近二十页。那些冗长乏味的句子看得他眼皮越来越重,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也就没发现在他睡着后没多久,房门被人打开了。

酒店的房间铺着厚重的地毯,皮鞋踩在上面没有声响,苏晨阳走到床边,俯视着那张在微暗的光线下安然熟睡的面庞。

平日里总是扎成马尾的长发此刻被沈珈叶压在身下,长度接近腰,黑亮的发丝衬得睡袍领口处的肌肤更加白皙。苏晨阳盯着看了片刻,发现他的锁骨和左侧胸前被衣领遮住的一角各有一块不明显的抓痕,仔细看是被咬了。

黔都州的市区四面环山,冬天也有蚊子,沈珈叶的皮肤很光滑,容易招惹蚊虫的叮咬。

拨开右边的领子看了眼,苏晨阳的注意力不自觉地落在了那一点不属于抓痕的浅色绯红上,脑中居然闪过了一道陌生的场景。

画面中的背景也是在这张床上,沈珈叶也穿着酒店的睡袍,坐在床沿用力抱着他,还用醉醺醺的嗓音问他是不是真的不用自己陪。

那画面一闪而过,快得苏晨阳甚至来不及看清沈珈叶当时的表情,只记得沈珈叶也是这样披散着头发,胸膛裸露着。所以这是他失去的记忆么?这几个月里他和沈珈叶到底有没有做过?

伸出去的指尖顺着眼前人俊秀的面庞抚摸到了额角,这里有一块并不明显的伤疤。苏晨阳早就注意到了,也从秦璨口中知道了这道疤的来历。

看得出沈珈叶一直都有在认真涂抹祛疤的药膏,至少比起刚拆线的照片,现在的疤痕更淡了。

还有沈珈叶的右手。

苏晨阳拿走那本仍被他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的书,秦璨说沈珈叶的右手有旧患,具体怎么受伤的并不清楚,好在宋芳怡的治疗是有效的,现在沈珈叶的右手已经康复了六七成,日常生活不会再受到影响了。

没有了重逢这几个月里对对方的了解,苏晨阳只能靠着询问周围人来捋清思路,而他听到的越多,对沈珈叶的感觉也就越复杂。

床单上的花瓣被沈珈叶收到了茶几上,有一片遗落在床脚。苏晨阳捡起那片细软的花瓣,从前每一次跟沈珈叶去开房,他都会挑那种在床单上铺洒玫瑰花瓣的房间。沈珈叶会吐槽他这种怪癖好,却又很乖地每一次都配合他,被他禁锢在这块四方的天地间,直至精疲力尽,汗湿的小腿沾上了被蹭得破碎的玫瑰花瓣,再被他抱去浴室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