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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起来。

小约翰意识到了,瞪着马特,气冲冲的问:“看我干什么?难道你敢说,你从没担心我留在这里会成为祖国人?”

马特干咳一声,问:“你真的杀了……人?”

“我没有,”小约翰控诉道,“如果周围人都在杀人,周围人都在死亡,我凭什么要随大流?我想帮他们避免死亡。”

“所以,呃……”

马特都不敢相信自己接下来要提的问题,“你成为超级英雄了?”

小约翰丧气的撇嘴,“我尽力帮镇上的人活下去,效果不大。”

作坊的灵感源自于一次小约翰和爱德华他们去参加镇上的集会。

在赶集的时候,人们的死法会更加丰富:

他们拍张照片会被照相机炸死,站在围栏旁会被发狂的牛冲撞致死,发生口角后会火拼而死……

那天的集会上死了六个人,小约翰突然认识到这是做‘活死人娃娃’的大好素材。

在西部有一百万种死法。

小约翰把这些死法一一复刻在娃娃上,做出毫不重样的“活死人娃娃”,再卖给尚且活着的人,让他们获得快乐。

出于某种显而易见、根本不需要说明的私心,他把“活死人娃娃”设计成贝卡斯的样子。

“总归他迟早也会是个死人。”这孩子说。

马特反驳道:“贝卡斯可能会改变主意,再不济,我们还有一个阻止他被外星人咬死的机会……”

“你不明白,”小约翰不耐烦的说,“人类太脆弱了,老天,我算是明白贝卡斯为什么心心念念想要加强他们。西部时代和现代有什么区别?现代人同样可能横死,区别在于……”

他做了个手势,继续说:“古代人被牛创死,现代人被车创死,古代人被响尾蛇咬死,现代人被外星人咬死,古代人被淘金者打死,现代人因加班猝死——之类的。”

最后,他哼道:“反正你没有贝卡斯看的清楚。”

马特恍然大悟:’人类社会的演进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死亡主因的变迁史’。

即便小约翰是超能力者,也被人类的花样死亡史吓到了。

他没有和孩子进一步讨论这么复杂的事,只是了然的说:“这就是为什么你一直在提贝卡斯,你想他了。”

“不是!”小约翰断然否认。

“不是也好,”马特逗乐的说,“我们可以直接去伦敦,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阻止莫里亚蒂。”

“我以为你把莫里亚蒂忘了,”小约翰说,“因为你忙着和贝卡斯乱搞。”

马特被呛住了。

“除了千奇百怪的死法,我在西部还学到了很多。”小约翰幸灾乐祸的嘲笑。

马特同时持有“时间机器”和“时间加速器”,这让他可以回到过去,或者快速到达未来。

可在马特回到过去的西部后,贝卡斯的时间却只能按部就班的过。

他的日常生活主要是留在昆扬人的地盘,研究昆扬人的那些远远超出人类知识范畴的高科技。

偶尔,他会去银河图书馆看看。

贝卡斯尽力让自己的生活维持在没有遇见马特之前的步调,可凡事都有例外。

一个平静的夜晚,经过一次无意识的高等数学公式计算后,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在马修家附近。

垃圾桶上,一只野猫对突然出现的他“喵”的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