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我就说我是神童吧(1 / 2)

盛唐挽歌 携剑远行 5478 字 1个月前

第8章 我就说我是神童吧

郑叔清办事很有效率。负责管理与种植红莲稻的朝廷官员,被他邀请到了莲花池别院。不仅如此,郑叔清还把自己压箱底的美食都拿出来了,看得方重勇一愣一愣的。

他诧异的不仅仅是美食,而是那位红莲稻田的负责人,居然是白天才见过的……顾况!

当时觉得这位顾况老哥随和得很,话还很多,谁知道居然个中枢官员,哪怕是小官,也是直属朝廷的啊!

一样米养百样人,古人诚不我欺。

「顾屯监见笑了,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饭食。」

郑叔清指了指桌案上丰盛的菜肴,很是客套的说道。

「哪里哪里,郑使君才是客气了,这饭食平日里可不常见呐。」

顾况很是健谈,性格也很温和,他指着碗中的米饭对方重勇介绍道:「方郎君有所不知,这个叫水晶饭,顾名思义,每一粒都如水晶一般晶莹剔透。一斗好米当中能不能摘出一碗米饭,都要另说。每一颗都要精挑细选出来,不能马虎。

光这碗饭,起码就要十贯了。」

方重勇端起碗,如同土包子一般看着面前这碗除了好看,几乎与寻常米饭毫无区别的「水晶饭」,不知道要怎麽形容郑叔清才好。

一碗饭一万文!这踏马什麽物价啊!

就算按一文钱等于一块钱这麽比对,这碗饭也一万块了,什麽样的米饭得一万块一碗?

郑叔清的奢侈刷新了方重勇的认知。

「这炙烤羊排虽然制作简单,但是……这羊却是产自河东的羊。光路上运费就很是不菲了,更别提送来以后还要好好养着,要保持羊的状态,这喂养又要花一大笔钱。唉,我都不知道这道菜靡费几何了。河东的羊,闻起来味道就是不同。

少了那股膻腥味,今日有口福了。」

顾况叹息道,也是感慨郑叔清的大手笔。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现在担任红莲稻这片屯田之地的屯监。可是红莲稻能种不能吃,被人举报偷窃红莲稻的话,那可是欺君的大罪。

顾况平日里吃得也很一般,都是些夔州本地特产。

方重勇一脸无奈看着郑叔清,只见这位郑刺史轻轻摆手,一副淡然模样,好像视钱财如粪土一般。

「这个飞刀鱠也很不错,你看刀工好得很,鱼片都是薄如蝉翼一般。我是没有这样的刀工了,非得十年以上练习才行。」

顾况继续对方重勇介绍道。

「要是从洛阳弄来鲤鱼就好了,蜀江中的鱼土气重,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郑叔清很是「矜持」的说道。

请客嘛,吃什麽是次要的,和谁吃,面子到了没有,才是主要的!

比如今天,他就很有面子!

方重勇想了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吃的第一顿饭,不知不觉自惭形秽起来。

这是来自长安的奢华味道诶!

顾况又将桌案上的其他菜肴一一介绍,哪怕一个简单的菹菜,做工都极为考究。而且品种特别多,三个人吃饭,桌上足足有十二道菜!

「郑使君今日盛宴邀约,莫非是想某分一些红莲稻给你麽?」

酒过三巡后,顾况打着酒嗝询问道,彼此关系似乎亲近了许多,言语中有揶揄之意。

「顾屯监说笑了,红莲稻乃贡品,全部要交给天子使用的。若是没有天子赏赐,我等怎能私分红莲稻?」

郑叔清摆了摆手,直接否认了顾况的猜测,见方重勇不动声色微微点头,他继续说道:「你我同在夔州府城为官,也应该亲近亲近才是。今日之宴,只谈风月,不谈公务,更不谈什麽红莲稻。」

郑叔清十分豪气的说道。

「尊驾是爽快人,此番美意,在下就却之不恭啦。」

顾况放下戒备,开始胡吃海喝起来,饮酒到半夜,已然醉的不省人事,躺在书房的榻上休息。

郑叔清睁开迷蒙的眼睛,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着方重勇说道:「事情办好了,伱可以开始做你想做的事情了!」

「好说好说,这首诗,请使君用左手誊抄一下即可。」

诗?

郑叔清一时间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他虽然「酒精考验」,但毕竟也喝了不少,脑子比不上平日清醒。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郑叔清看到纸上写着的这首七言绝句,顿时酒醒了大半,后背都被冷汗打湿了。

「这……那个……这个……」

他一时间语无伦次,吓得话都说不清了。

「顾屯监有经天纬地之才,可惜不得朝廷重用。日积月累,他心中不平,酒后写下一首诗抱怨自身的不公。但他深知此乃反诗,于是用不是自己的笔迹诈写。」

方重勇看着郑叔清,一字一句的询问道:「使君觉得,等顾屯监醒了以后,我们是不是应该跟他好好谈谈呢?」

「谈什麽?」

郑叔清大脑当机,下意识的接话问道。

「当然是谈红莲稻的事情啊,不然还能谈什麽?」

方重勇微微一笑说道:「顾屯监只要上书一封,说红莲稻被僚人山火烧毁了不少,今年产量,只有往年的五成,一定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郑叔清吓得全身发抖,他强作镇定问道:「那他岂不是会被罢官?」

「红莲稻的种植,也需要经验,换个人,说不定把地种坏了呢?如果某再把这首诗放出去,恐怕长安的天子与那些相公们,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方重勇又掏出另外一张纸,只见上面写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标题是「途遇顾屯监躬耕于红莲稻田感怀」。

整首诗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啊,我路过红莲稻的时候,看到顾况在农田里栽种红莲稻,有感而发如下,巴拉巴拉。

郑叔清像是看怪物一般看着方重勇,喃喃自语一般道:「你还真是神童啊!」

「不然呢,郑使君还没感觉出来麽?」

方重勇觉得自己已经表现得很妖孽了,郑叔清居然接纳起来一点都不感觉违和。

「但是你要红莲稻做什麽呢?拿去卖?卖给谁呢?」

郑叔清还是没理解方重勇的脑回路。

你说把这些红莲稻给卖了吧,确实可以卖不少钱。但是,指望一碗饭十贯钱这样的,根本不可能!几百顷地的红莲稻,也卖不上十万贯。

因为所有的交易,都是私底下进行的,不能公开爆出来说,被压价是必然。

「天机不可泄露,提前说出来就不灵了。不过今日使君大人这顿饭真没有白瞎,只要顾况接受我的提议,那麽这件事几乎就做成了一大半。」

听到方重勇这麽说,郑叔清张张嘴,最后什麽也没说,只是长叹了一声。

这小子写反诗一套一套的,他真是方有德的儿子麽?

郑叔清依稀记得,方有德是李隆基潜龙时的亲信,一直很低调不显山露水的,以死忠愚忠而闻名于权贵圈子。

他儿子写反诗倒是写得好有文采啊!

不会是方有德的夫人做了什麽对不起他的事情,跟别人生了孩子吧?

这一刻,郑叔清的内心是凌乱的。

……

顾况宿醉醒来,感觉头痛欲裂。不得不说,郑叔清请客这酒的后劲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