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时间充足,带着自行车,李龙有充足的时间把这些东西弄回去。
小野猪还在动弹,这是被狼咬到了脖子的那头,不需要李龙补枪,小野猪血还在流,不过肯定是活不了了。
半大的野猪是死透了,身上中了三四发子弹。
狼也是。
李龙其实最后有两发子弹还是向着逃跑的野猪打的,只可惜没留下来啥猎物。
当然,现在他已经很满足了。
在这里开膛不方便,洗也不方便,李龙看着没啥问题,背着枪返回,去把自行车骑过来,然后开始往车上绑。
大野猪和狼捆在一起,摞在后座上,把后座的卡子向后扳到最大,几乎扳平,然后把野猪和狼抱着放上去。
这野猪和狼加起来近百公斤,李龙差点儿没搞上去。
把这两个放好后,李龙又把小野猪抱起来,勉强撂在上面,然后赶紧拿绳子捆好。
自行车几乎要后仰起来了,李龙只好用力压着前把,推着往前走。
虽然掌握平衡很不容易,但心情是美美的。
这三个大家伙,怎麽也都够小伙子们吃的了吧?
他甚至在想着,就那一头半大的有六十公斤的野猪吃着就行了,剩下的小野猪,和狼肉,就几家亲戚分一分。
当然,其实找小伙子们一起吃肉乾活,不光是挖甜菜找人,也有聚拢人心的意思。
毕竟你家富了,明面上不说,私下里肯定是有人有红眼病的。
但你把一头野猪拿出来,分给小伙子们一起吃。吃人嘴软,让这些人说你好话不一定,但大多数做不出来那种吃了你的肉还说你坏话的事。
要求不高,这就行了。
至少让李家在别人眼里不是那种「为富不仁」的人。
队里其实有那样的人,富了,在外面找活发了家,就拼命想着脱离这个地方,和队里的朋友邻居也不咋来往。
但想要融入到新的环境里并不容易,后来还会回村里来,说一些外面闯荡不易的话,但大家并不会有什麽同感,也不会有羡慕嫉妒,甚至都不会像以前那麽热情。
毕竟是你先「脱离组织」的。
把自行车推到木屋前的泉水边,李龙卸下东西,长出了一口气。
此刻距离太阳升起还有至少半个小时。
今天一上午估计就要耗在这里了。
这玩意儿就跟影视节目里的破案一样。呈现给观众的是警察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那些精彩。在观众看来,抓到罪犯,一切就结束了。
但对于办案人员来说,抓捕到罪犯,其实一切才刚刚开始。固定证据,审问口供,书写报告……这些才麻烦呢。
打猎也一样。
一枪把猎物撂倒自然是最好看的,也是最刺激最精彩了。
但实际上呢,打完猎后,那些猎物不可能自动变成食物,接下来的处理才是重头戏。
李龙把小野猪和大野猪泡在水里,先去剥那个狼的皮。
狼真惨。
骨头不知道被踩断了多少根,身子软的,嘴里还在冒着血沫子,应该是内脏也被踩伤了,李龙不知道里面还有多少能吃的。
三头狼围猎十几头野猪,然后被反杀,这也算是森林里的传奇故事了,改编成电影,至少能讲个上下集的。
努力剥开狼皮,李龙看到皮子上沾着不少血,这都得刮乾净,不然皮子残值还会降。
三根肋骨被踩断直接从肉里穿了出来,这狼死前也挺痛苦的。
剥完皮后,李龙开膛,还好,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那狼的肚子肠子没有破掉,内膛里面没有屎。虽然有不少的血水,但用泉水冲一下也就乾净了。
李龙把内脏翻出来放一个大盆里,然后开始剔肉。
狼身上精肉多,膘不算肥,但还是有点网油,李龙把腿丶肋骨什麽的都切开,大小腿之间也剔掉,主要是为了把狼髀石弄出来——狼牙和狼髀石都是好东西,得留着。以后想找都不容易找到。
现在村里的人还不怎麽能接受,等能接受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了。
后面把这些小东西拿出来,小孩满月的时候送礼,肯定是受欢迎的。
至于爪子蹄子,李龙没打算自己弄,太麻烦了。
把狼肉弄好后,李龙休息了一下。太阳已经升了起来,他回到木屋那里,把两个灶台都架起来,锅里倒上水烧着。自己则喝了点昨天剩下的凉开水,烤了一个剩下的包子吃了。
这时候李龙有点后悔没有把陶大强带上。两个人的话,总比一个人强。
只是一个人打猎习惯了,来的时候也没想起来。而且陶大强跟着大哥逮鱼,能挣一天的钱,打猎就只有肉。不一样。
吃完包子,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李龙又去开剥大野猪。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屋子里鹿的叫声。
把这小家伙给忘记了。
李龙笑着拐回来,开小屋子的锁,把小鹿放出来,牵着绳子拉到泉水边上让它喝了水,然后去木屋西面,找了一片草好的地方密下。
大野猪剥完皮,开完膛,李龙觉得自己就没啥劲了。
小野猪开了膛放了气后,就不打算弄了。有小鹿在这里,反正一时半会儿还没办法完全离开,那就先把肉弄回去,小野猪后面自己细细再弄。
李龙把小野猪放大盆里,大野猪和狼的肚子肠子泡上,其他内脏和肉装一起进麻袋,湿了水洒上盐,鹿也牵着放回小木屋,他锁好门就往县里骑过去。
一道道风带过,李龙觉得畅快极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