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从来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够如此娴熟的(2 / 2)

也可能在琢磨,

假如,在没有具体细节指引的情况下,能否抵达目的地并且成功挖掘这笔财富呢。就像麦哲伦那样!

……

背后的史密斯,四仰八叉,感慨道:

「那个古老的国度,皇帝几乎拥有无穷无尽的财富,可又有着无穷无尽的规矩和忌讳。我们这种古板的欧洲人是很难想像的~」

「他们那里称呼我们为蛮夷。皇帝警惕并且厌恶蛮夷,可若是进贡的方式正确,那就会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亲热的莉莉,你知道大清国磕头有多少种讲究吗?你知道一个真正的使节应该做些什麽吗?你知道国书应该用几种语言书写吗?你知道抵达时怎麽才不会被当成海盗船击沉吗?你知道大皇帝喜欢什麽吗?你知道人可以被足足割3千刀吗?」

「莉莉,你什麽都不知道!」

「相信我,我可以告诉你一切!」

莉莉转过身,尽力以最迷人的语调说道:

「可是,你要的太多了。」

「多?你知道回报率吗?」史密斯跳了起来,激动的大喊,「我,史密斯,曾经是爱尔兰猎犬号的一个垃圾水手。而现在,我富裕的自己都害怕。」

「你真的去过大清国了?」

「当然。」

「大皇帝赏赐了你多少金子?」

「嘿嘿,你不该问一个水手这麽复杂的数学问题。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和我的水手们几个月,也许以后我应该去伦敦自费读个大学进修数学?」

……

史密斯像搂着一只温顺的猫一样。

金丝猫开口问道: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麽你要把这个秘密卖掉?你明明可以自己再去一趟的,谁会嫌自己的金子太多呢。」

「呵呵呵,我刚才说过。你知道人可以被足足割3000刀吗?那是大清国的一种酷刑,用于处罚皇帝痛恨的人。」

莉莉一哆嗦,他无法理解。

史密斯继续添油加醋: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项冒险家的生意。当然,有了我的理论指导,实际上风险已经很小很小了。」

「既然你没有购买攻略的实力,恕我不奉陪了,我需要寻找下一个买家。」

「感谢你刚才的精彩表现,这是一点营养费。另外我建议你多吃一点菠萝,少吃一点牛肉,这对你的魅力会是很好的加分项。」

2枚金币,出手依旧阔绰。

……

在他即将走出门的一瞬间。

「站住!」

「给我一些时间,我可以去募集资金,寻找合伙人分摊风险和收益。」

史密斯耸耸肩,接受了这个最有可信度的建议。

不过,他也没忘了打消这帮人可能产生的邪恶念头:

「首先,不要想着黑吃黑。因为你们要的情报都藏在我脑袋里。若是抓了我,我的水手们会毫不犹豫的去总督府告发你们,把这泼天的财富公布于众。」

「然后,你最好找一些嘴紧的合伙人。」

莉莉一边套靴子,一边冷静的回答:

「我明白!给我一天时间,就一天。」

当晚,

巴达维亚城外最有势力的5个人,就坐在了一起。

他们将各自的问题抛出,并且得到了详细的解答。

莉莉环视众人,眼神探询。

5人皆点头,以他们的阅历基本认可了这里面的可信度。

最关键的是史密斯曾经待过的那艘「爱尔兰猎犬号」遭遇了海难,有少数幸存船员就在巴达维亚谋生。

他们已经派人打听过了,史密斯确实是个穷的狗都不理的水手,发迹的莫名其妙。

……

「这里是你要的黄金,120磅。」

史密斯很淡定,没有普通水手看见一大笔黄金的那种疯狂。

反而打量着莉莉:

「你真的体重只有120磅吗?」

莉莉咬着后槽牙:

「是的!」

「好吧,当众称一位女士的体重不太礼貌。成交!」

有人忍不住问道:

「该死的,你是怎麽做到对于这麽一大笔金子表现的若无其事?这可是我们这些人的全部家产。」

史密斯又狠狠的装了一回:

「见过金山的男人,怎麽会看得上这些金疙瘩呢。从大清国回程的时候,我和我的水手们用皇帝御赐的金碗喝朗姆酒,用金子做枕头~甚至,我们还把金币塞进炮膛,在南海成功击退了一股海盗~」

莉莉捂着脸:

「你确定那是击退吗?也许是海盗们觉得你们给的太多了呢。」

「没办法,霰弹打光了。不用金币替代,总不能用宝石吧?上帝都会愤怒的。」

……

史密斯心满意足,吹的很成功!

今日已达人生巅峰。

他也明白了大人物们对于金子,女子不甚感冒是因为脱敏了。

以及,当众装哔带来的心理满足感是远远高于朗姆酒和女人的。

一句话:

要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而不是俗气的物资享受。

感谢李郁陛下,感谢大清,感谢上帝,感谢土豆~

离开巴达维亚港口时,

他交给了莉莉最后一张纸。

「这是?」

「我怕你挣的不够多,这上面写的是秘笈当中的秘笈。回去后好好研究,当作圣经那般~」

……

望着远去的船,打着阳伞的莉莉眼眶微红。

挥舞着右手,

感慨道:

「没想到,爱尔兰人当中也有好人。」

「只可惜,我怕你会误解,所以善意的撒了个谎。」

而远去的甲板上,史密斯举着望远镜,冷冷的笑道:

「她明明是伦敦人,还和老子装什麽苏格兰人。就算是,也一样该死。」

大副凑过来:

「boss,你是怎麽判断出来的?」

「伦敦人特有的那股子清高,傲慢,故作优雅,往贵族靠拢的劲,隔着3尺我都闻的出来。还有她喝下午茶的那作派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大副点点头,去盯风帆了。

他知道史密斯曾经在一艘撒克逊商船度过了一段不太美好的时光。

加上世仇,其对于撒克逊人的痛恨就更好理解了。

……

南洋,是殖民者的乐园。

除了巴达维亚,还有若干个大大小小的殖民城市在各国手里握着。

史密斯已经成功蜕变为了一个黑心商人。

一图多卖,一鱼多吃。

除了老巢马尼拉,其他的殖民城市慢悠悠都走了一遍。

而和他一起去金山卫的2伙人则更为激进。他们果然没有选择卖「课程」赚钱,觉得这样太慢了。

他们想富贵险中求,冒充使节去一趟大清。

对于这种合理想法,史密斯又能说什麽呢,只能祈祷这些人下辈子投胎长点眼睛。

若要说外国人当中谁最了解吴王陛下。

他肯定是第一!

为了圆总督的梦,他选择效忠陛下。

……

桅杆上的了望哨,突然大声叫喊:

「右前方,有船快速靠近,未挂国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