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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琢 伯正 2468 字 27天前

处长了几根倒刺。  于是我决定先去撕碍眼的倒刺,尽管我知道这东西不该随便撕,容易感染发炎,但人就是手欠——撕了难受一天,不撕一天难受。  我很迷恋这种自己加诸于自己的、细微的痛感,无论是啃得乱七八糟的指甲,还是把伤口处结的痂整片揭下,或者无意识地撕倒刺,直到流出血。  这种疼痛很清晰、尖锐,却又可控。  然而这次我没能得手。也不知道跟人闲聊的方应琢怎么就发现了我的小动作,立刻眼疾手快地制止:“倒刺不要自己撕。”  方应琢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从里面的收纳袋取出一片湿巾,和一个指甲刀。  他撕开湿巾包装,又捉住我的手,用湿巾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擦拭了一下,算作基本的清洁和消毒。  我和他难免手指相触,湿巾是冰冰凉凉的,方应琢的体温同样很低,又令我想到了白玉的触感,也许就会像他的肌肤这样,带着一股温润的凉意。  我被他这套动作弄得浑身不自在,一方面是两个大男人做这些动作实在太肉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会直观看到我们的手,这个对比让人有些自惭形秽。  握住我的那只手肤色净白,不见一点瑕疵,手指修长骨感,骨节分明但不突兀,干净的指甲修成圆润的形状,随着方应琢的动作,我能清楚地看到他手背上浮现出的青筋。相比之下,我的手就要糙得多,毕竟从小就要学着砍柴烧火、洗衣做饭,想来也精细不到哪儿去,满是细小的伤疤和茧子,除了手指长以外,恐怕就没别的优点了。  擦完我的手之后,方应琢就用指甲刀剪掉了那几根倒刺。我以为这就结束了,刚要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没想到方应琢没立刻松手,低头看了一眼,说:“啃指甲也不是好习惯。”  “你怎么管得这么宽?”  我和他的手终于分开了,没了那股凉丝丝的触感,我竟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燥热,真是邪门。  抬头看了一眼余红菱的吊瓶,我发现里面的药快要滴尽,就去叫大夫来拔针。  余红菱这边的事情处理妥当后,我也懒得在这里继续寒暄,本想带着方应琢离开,结果余红菱却叫住了我:“王大夫,你给秦理检查一下他的手吧,看看恢复的怎么样了。”  王大夫对我的情况知根知底,闻言点点头:“正好你在,来,我看看。”  距离我受伤已经过了三个月有余,拆掉支具后,那股疼痛、硬化的感觉依旧令人难以忍受,在此期间,我一直认真坚持复健训练,逐渐恢复了手指的知觉和控制感,现在不用力做动作基本不痛,攥拳、伸展也一切正常。  王大夫:“年轻人就是体质好,恢复的还不错,回去之后还要继续坚持每天泡手和屈伸练习,多揉搓手掌周围的肌肉。”  王大夫之前听见了我和红姐的聊天,知道我从独居变成了和人同居,又看向我身边的方应琢:“你们现在住一起?你记得监督一下他。”  我:“倒也不用……”  方应琢:“好的。”  我和方应琢同时开口。  我看了方应琢一眼,微微皱了皱眉。  直到我们走出诊所,方应琢才轻声问我:“你的手伤……是怎么回事?”  “跟你没关系。”  我的语气并不好,甚至算得上很不客气。如果有人对我这么说话,我一定翻个白眼然后走人,指不定还要骂回去。  可方应琢就像不会生气一样,反而回答道:“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医生,你听话就当作是遵守医嘱了。”  见他这个态度,我又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那股熟悉的烦躁感又一次涌上心头,我可以确认,这与早晨浮现的那种感觉如出一辙,只是更加强烈。  也许没有人会在初次见到方应琢时对其产生反感,当然,这是在不将自己与方应琢做比较的前提之下。  在此之前,我并未想过上天会如此偏爱一个人。  不仅给了他这样一张脸,漂亮的履历,还一并赋予了他让人难以企及的家室。有些人的母亲可以站在聚光灯之下,享受着千千万万人的崇拜与喜爱,有些人的母亲却不堪忍受人渣家暴,离婚后至今未知行踪。  曾经我不会主动去想这些事,毕竟他们远在天边。可现在身边出现了这样的人,会把我衬得格外狼狈不堪。  这就像月亮在白天也会出现,然而白天时太阳的光线非常明亮,月亮的光就会被遮蔽掉。只有等到太阳下山、天色变黑,人们才会发现月亮的存在。  如果方应琢是一颗散发光和热的恒星,那我连月亮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一根狗尾巴草吧。  早知如此,我就算再欠红姐一个人情,也不会答应让方应琢到我这里来住。  作者有话说  方应琢深夜内耗:同居室友对我态度不好,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好吗,难受……(TT)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第5章 坏小孩  现在时间临近中午,我正好也有些饿了,于是生硬地转移话题:“去吃午饭吧。”  自从手受伤后,我就没再自己开过火,粟水镇这种小地方也不会发展外卖行业,一般情况下,我就会找个小馆子随便吃点东西。  我常去的那一家饭馆离诊所不远,就在同一条街上,很容易找到。店面又窄又小,一共就放了三张桌子,还有一只中华田园猫趴在门口打盹。  我带着方应琢坐下,问他:“你能吃辣吗?”  方应琢不太确定道:“应该可以。”  我转头对老板说:“两碗凉面。”  凉面算是我在夏天最喜欢的主食之一,面条筋道,里面有海带丝和绿豆芽作为配菜,口感脆爽,配合适量的花椒粉和小米辣,既清爽开胃,又不失麻辣鲜香。有的时候,我还会再配一碗稀饭一起吃。  前阵子因为手伤,我有意控制清淡饮食,吃凉面也更偏向酸甜口味,如今终于可以稍稍放纵一下,我整整加了三勺半辣椒油。  出人意料的是,方应琢也在他那份凉面里加了不少辣椒油,又直接拿起装着醋的小瓶子,倒了一些在碗里。也许是出于潜在的刻板印象,无论是从方应琢的生长环境还是外在形象来看,方应琢都不太像能吃辣的人——但是很显然,我误判了。  方应琢连一句话都顾不上讲,埋头吃得飞快,吃相却不粗鲁,看他这副样子,我又难免想起以前养的小兔子啃胡萝卜的模样。  没过一会儿,方应琢就吃得一干二净。我不禁问:“这么喜欢?”  “嗯,真的很好吃。”方应琢说。  听了这话,我还是挺开心的,毕竟这也算是一种来自别人的肯定。  方应琢又问:“秦理,我可以再点一份吗?”  “会很撑。”我说,“你刚才吃那么快,未必会立刻觉得饱,一会儿就越来越撑了。”  这家饭馆的老板是实在人,饭菜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