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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人此时同时降下了红色的车顶和车窗,露出一张帅气逼人的脸,笑吟吟地跟她打起招呼来,

“真是巧啊,我正好要去吃饭,没想到在这碰见了。奚宁,你出国一趟可是占尽了风头,连我们这些别的院系都听说了。这是要去坐谁的车?不如坐我的吧,保时捷配你也不算委屈吧,想去什么地方,我可以载你去。或者,跟我一起去吃顿饭?”

这帕梅的车主正是和她同届金融系的元驰,也是之前在篮球场被她狠狠扫了一通脸面的男生,前段时间的学校男子篮球比赛里,还打黑球令顾骁白手臂受了伤。

他懒懒坐在车位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很少有男生能把皮夹克穿得好看的,这元驰恰巧是一个例外,虽然此人心术不正,但仅就外表而言,也挺能唬人的。

可这副漂亮皮囊,完全不影响奚宁对他的厌烦,连看到他都觉得厌恶的程度,这个男生看她的眼神令她十分恶心。

奚宁自小就是一个高敏感的女生,对于善意和恶意都能非常敏锐地察觉。

尽管这个元驰从入学开始就大动干戈追求她,大肆宣扬对她的爱慕,动静闹得全校皆知,俨然以她追求者中的第一人自居,但奚宁一点也感觉不到他对自己的爱慕,他看她的眼神里只有欲.望二字。

奚宁此时连眼神都不想给他,头都没回,漠然地回了几个字,“不用,我有人接。”

元驰看着那道颀长娉婷的背影,她今天穿着纯白的短款大衣,栗色的长发披散着,简直漂亮精致的像个公主,可是她穿得这么美,却对自己不屑一顾,还找个座驾档次都不如自己的,竟然这么有眼无珠,顿时他心底升起一种浓浓的不甘和愤怒。

见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突然下了车,将车门“砰”的一声用力带上,关门的声音回响在停车场里,异常的刺耳。

元驰追了两步,阴沉沉道:“奚宁,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这辆雷克萨斯来接过你,还不止一次!你一直故作清高,三番两次拒绝我,私下却跟这种不入流的人交往,还偷偷摸摸上他的车,原来我们A大校花的眼光就只有这么差?”

她充耳未闻,脚步都没停一下,完全没管身后神态失常的男生,径直走到最里面的车位,上了那辆雷克萨斯。

元驰以为她有了男朋友最好,这样就不用被他烦了。

奚宁突然想到,要是真的公开和顾骁白的恋人关系,除了被人议论纷纷外,是不是也能杜绝像今天这样的麻烦,最起码不会再有像元驰这样的人来觊觎她。

她入神地想着公开后的种种假设,自顾自地系上安全带,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人的神色。

她的目光不由投到前面,见那辆白色的帕梅已经绝尘而去,卷起的灰尘似乎在昭示车主人此刻飞扬浮躁的心境。

可这个烦人的元驰走了,顾骁白却迟迟不发车。

他盯着奚宁粉扑扑的脸,因为睡眠充足,这张粉圆的小脸今天看着格外的水润,像是轻轻一捏就能捏出水的粉桃子。

默了一默,他才开口问,“刚才跟你搭话的男生,是金融系的元驰?”

这是明知故问吧。他跟元驰之前比赛过,甚至有近距离的搏斗,怎么会认不出这个对他下黑手的元凶。

可他询问的语气把握的正好,听起来不像是质问,而是像一种漫不经心的闲聊。

奚宁看了他一眼,不等他问得更深,直接说出了对元驰的看法,“对,不过我很讨厌这个人,他的人品很成问题,所以我刚才一个字都不想和他多说。”

今天的顾